宋律师,北京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一场遗嘱继承的庭审中,被告卢丙为了销毁证据,竟然将原告卢甲的一份纸质遗嘱证据塞进了嘴里,咀嚼下咽吞进了肚,这如同电视剧中的一幕,发生在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上。下面为大家介绍生吞遗嘱被罚5万具体情况,欢迎大家阅读。
一、生吞遗嘱被罚5万具体情况
近日,一名男子在法院偷偷生吞遗嘱被罚5万元。据了解,这份遗嘱是家产继承事件,父亲去世后名下的房屋转让到芦甲名下。这么一套房子估计芦丙眼红,因此在遗嘱传递到芦丙手中时,他趁大家不注意把遗嘱捏成一团并喝口水吞下。随后芦丙谎称材料到达自己手中已经丢失,真的是为了分割家产无所不用极其。
法官当庭宣布处罚决定书:;本院查实,卢丙存在毁灭证据的行为,情节恶劣,且拒不悔过,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卢丙罚款5万元。限于2018年10月24日之前交纳。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内日向北京二中院提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妨害民事诉讼怎么处罚
以下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生吞遗嘱被罚5万具体情况;等相关法律知识。其实为了抢夺家产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现象不在少数,一方面是源于不公平的分配,另一方面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不少年迈的老大爷大娘怕自己儿子抢夺家产,因此在晚年时候就提前把家产分给了孩子,有些不孝子在父母分割财产后就对老人爱理不理,看着真的很寒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的规定有什么内容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的法律定义和量刑处罚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下面由编辑在本文详细介绍。
妨害公务罪的法律定义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