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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可不可以撤诉 公诉和自诉的费用

添加时间:2021年5月12日   来源: 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  Tags: 公诉案件可不可以撤诉,公诉和自诉的费用   http://www.bjzmdpajls.cn/

 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北京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诉案件可不可以撤诉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二、公诉案件可不可以撤诉

  刑诉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公诉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2、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也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3、公诉案件在法庭审理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但是需经法院审查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该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没有犯罪事实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自诉案件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相比有以下特点: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即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自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1至2人担任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他们除了享有公诉案件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或鉴定人回避,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在授权条件下有权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起诉,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以上三点就是为大家寻找整理的和;公诉案件可不可以撤销;相关的法律知识,供给大家参考,相信大家对以上的法律知识也有所了解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是截然不同的,公诉案件对于国家的法律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访问,我们将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在线解答疑难。







公诉和自诉的费用

  一、公诉和自诉的费用

  1、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费用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三、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属于本院管辖的;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诉和自诉的费用的相关的法律内容,详细大家阅读完后对中两者的费用规定有了大致的了解,阅读完后大家也知道了,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公诉费则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标准来制定的,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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