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0371-63434321
首页
律所简介
成册动态
执行新闻
执行文书
执行常识
执行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执行文书

成册动态执行新闻执行文书建设工程执行常识公司实务执行技巧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0371-63434321
联系人: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
河南 郑州

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来源: 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  Tags: 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有哪些   http://www.bjzmdpajls.cn/

 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北京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今年以来,黄陂区检察院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主动走访工商、国税、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与其建立信息通报和定期访查制度,以此拓宽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在立案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近日成功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非法运输、储存卷烟的王某某被黄陂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今年3至4月,黄陂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了一起非法经营卷烟制品案件线索后,及时建议区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于4月7日,在武汉市硚口区汉口春天小区现场抓获王某某非法运输、储存红金龙等5个品种36条,价值7540元的卷烟;随后检查人员又在王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汉口春天小区32栋14楼402室的住宅中,查获长白山等10个品牌的非法卷烟304条,价值64650元。经鉴定,其中48条硬黄鹤楼为真烟,其它卷烟为假冒伪劣香烟。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王某某系湖北省大冶市人,现住武汉市硚口区汉口春天小区,曾于2003年因非法经营香烟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释放后,旧习不改,重操此业,2005年7月再次销售伪劣香烟,被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0万元。


近日,非法运输、储存卷烟的王某某被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有哪些?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市场的秩序更加的难以把控,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一般我们认定合同诈骗是需要当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予以立案的。接下来就为大家讲解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及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合同诈骗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


  1、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4、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5、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以及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犯罪手段的问题。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猜您还想知道:


  ◆2018最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执行异议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成册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0371-634343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